求职宝典

2.5 案例五:以考试为名“窃取”创意

李强是广告系的高材生,今年3月份到郑州某广告公司应聘。对方给他出了一道题:为一款家用电器做个广告策划方案,限期3天。3天后,李强带着自己做出的策划方案来到该公司,对方收下后让他回家等通知,然后就再无下文。

今年5月份,李强发现一条家用电器的广告“很眼熟”,和他做的方案几乎一模一样,而策划公司正是他曾去应聘的那家。原来,对方招聘是假,窃取他的创意才是真。

一些招聘单位以考试为借口,将公司接下的项目作为考题直接交给应聘者完成,在不付出任何成本的情况下,骗取应聘者的劳动成果,如程序设计、广告设计、策划方案、文章翻译、软件开发等,最后并不录用任何人。

对此,应届毕业生网(YJBYS.com)建议,出于对自身知识产权的维护,应聘者在提交策划案时最好附上“版权声明”:“任何收存和保管本策划案各种版本的单位和个人,未经作者同意,不得使用本策划案或者将本策划案转借他人,亦不得随意复制、抄录、拍照或以任何方式传播。否则,引起有碍作者著作权之问题,将可能承担法律责任。”并要求招聘单位签收。

Copyright©2006-2023应届毕业生网yjbys.com版权所有